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
拉萨市:即日起“黑车”被查最少处罚3万元
为规范拉萨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3月起,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成立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自3月20日起,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将依法扣押,对非法营运驾驶员将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加大宣传力度
发现“黑车”拨打96123举报
“安全出行 拒乘‘黑车’”一辆执法车通过藏汉双语的广播,在拉萨大街小巷不断重复播放……3月18日,拉萨市交通执法、公安、交警三部门联合执法小组分成三组,在市区重要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宣传。
据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介绍,广播中宣传的主要是市民乘坐“黑车”的危害性,让广大市民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主动抵制、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的意识。
另外,执法小组还前往金珠西路、拉萨火车站出站口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市民乘坐“黑车”危害性等,让广大市民理解支持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工作。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黑车”,也可以拨打96123举报。
本月20日起
“黑车”驾驶员将面临最严处罚
在金珠西路,执法人员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您好!请出示您的车辆营运证、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在检查车辆相关证件的同时,不忘给司机发放宣传资料。发现存在非法营运嫌疑的车辆,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执法问询。
从3月1日至今,拉萨市共查处非法营运车辆30余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月20日起,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将依法查扣,对非法营运驾驶员将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拉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外勤负责人顾绍军介绍,按照拉萨市委、市政府要求和拉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3月起,交通执法、公安、交警组成联合执法组,统筹源头治理和末端执法,切实规范辖区公交、出租运营服务行为,聚焦重点路段、重点区域,加大对辖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整治非法营运行为,坚持重点打击、全面辐射,逐步织密执法网络,形成市域为主体、县域为补充的执法格局,对拉萨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非法营运进行专项整治,为广大市民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